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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这项补贴开始申报!

十堰发布 2024-0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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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3日

十堰市人社局发布

关于开展2023年度

城区人才(生活)津(补)贴

第二批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

↓↓↓

根据工作安排,2023年度城区人才(生活)津(补)贴第二批网上申报工作正式开始。


一、申报对象1.根据《“武当人才支持计划”实施细则》《十堰市“民营企业引才计划”实施办法(暂行)》于2019-2021年引进并进行了人才层次分类认定,拟申报第二年或第三年人才(生活)津(补)贴的在职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和全日制本科生。


2.2021年6月26日起到十堰城区(张湾区、茅箭区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)民营资本控股企业(单位)工作,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,入职前2年内未在我市工作(工作时间按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确定),拟申报第一年或第二年人才(生活)津(补)贴的在职全日制大学生。    


3.2021年11月25日起到我市驻市高校、市直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工作(十堰城区),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满一年,且入职前2年内未在我市工作(工作时间按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确定),拟申报第一年人才(生活)津(补)贴的在职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。



二、津(补)贴发放标准1.符合“申报对象”第1条引进的人才:第一层次20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,第二层次10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,第三层次8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,第四层次5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,全日制本科生1.2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。津贴按年度发放,第一层次、第二层次、第三层次、第四层次人才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,全日制本科生连续发放不超过2年。


2.符合“申报对象”第2条引进的人才: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,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.2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或5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(“双一流”院校本科生),全日制大专毕业生0.5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。按年度发放,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。


3.符合“申报对象”第3条引进的人才: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、5万元/人/年岗位补贴 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万元/人/年生活津贴、3万元/人/年急需紧缺岗位补贴。按年度发放,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(驻市高校、市太和医院、市人民医院、国药东风总医院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发放2万元生活津贴)。



三、申报材料(一)申报第二年、第三年生活津贴资料:


1.个人提供资料:

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本人有关基本信息。


2.单位提供资料:

申领人在职证明和工作一年表现证明原件扫描件。


(二)申报第一年生活津贴资料:


1.个人提供资料:

①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本人有关基本信息。

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(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)原件扫描件。

③申请人学历材料(学历及学位证)原件扫描件。

④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(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)或聘用协议的原件扫描件。

⑤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。

⑥申请人一年工作总结原件扫描件(原件需本人签名)。


2.单位提供资料:

①单位开具申请人工作表现证明原件扫描件。

②公示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。



四、申报网址及操作指南1.网址:十堰亲清在线平台

(http://qqzx.shiyan.gov.cn/home.html)


2.“操作指南”详见十堰人社局官网“十堰人才引进”专区



五、申报截止时间

第二批: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



六、联系方式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

联系电话:0719-8116397


张湾区人社局  

联系电话:0719-8652306


茅箭区人社局  

联系电话:0719-8791339、8791332


十堰经开区人社中心  

联系电话:0719-831975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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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市人社局

编辑 | 韩晓玲  责编 | 静静  终审 | 彭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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